一个棒球棒甩在了一个刘翔的脸上把它的头打成了碎酱,它的躯体被我脚下的触须吸收分解成为了我的养分,刘翔是我给一类行尸起的名字,这类行尸的特点就是跑的快,比其他行尸也更聪明一点,有时候还会躲闪攻击,遇到这类行尸直接就用触手捅个透心凉然后吸收掉,再快也快不过我的触手,对付普通行尸主要还是以双手和武器为主,还是不太习惯用触手。
与这些小杂鱼相比另一类行尸更具有威胁性。
远处的街道出现了一具高大的身影,身高有两米,一侧胳膊不成比例的粗壮,几乎垂到了小腿处,与之相比,它的另一条胳膊就短小的可笑了。
看到他的出现,我直接用触手快速的把这几条小杂鱼清理干净了,行尸吃多了之后这种小杂鱼已经让我体会不到多少的快感了。
我还是喜欢大的!而且要粗的!长那是必须的!
大汉沉沉地走到了一辆小轿车旁,身形一顿轻而易举的就把车举过了头顶并朝我砸了过来。
在举汽车的时候我就知道它要干嘛了,身形一躲在汽车砸下来之前跑进了路边的小店,汽车咣当一声直接砸烂了半堵墙,半截车身横在了店里。
好家伙!好家伙!我他妈直接好家伙!
他的力量令人颤栗,我对它的渴望更加难以遏制。
因为它巨大的力量,我把它叫做“粉碎者”。
“刘翔”我把它叫做疾跑者,毕竟老刘翔刘翔的叫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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