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尼克斯来的时候是春末夏初,转眼几个月过去,进了秋天,那个时候发生了一件事,就是蛮族的大举来犯。

        北方的蛮族居住在寒冷的北地与崎岖的山陵中,根本无法务农,他们也不想务农,便总是会在秋季时越过边境抢劫村庄,首当其冲的便是这个地方。

        好在去年蛮族并没有动用太多的兵力,听说是因为部落间爆发了严重的内乱,他们之间自相残杀要决出能统率所有蛮族的首领,才没有潮水一般地进犯边境,但今年似乎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不过就是这样,具有前哨站作用的边境村也还是遭了殃,无数没来得及撤离的人被蛮族残忍地杀死,虽然最后大部分的田和粮食都保住了,但直到现在菲尼克斯想起那些野蛮血腥的场景也是会感觉到心悸。

        菲尼克斯问过这里酒馆的老板,他是一个退伍的老兵,在这个村子里开了好几年酒馆,他告诉菲尼克斯,其实,作为前哨站,保不住村子,大家一起跑到军队驻扎的城堡里避难才是这里的常态,能有这样的结果已经是相当幸运的了。

        自此之后,他更加勤奋卖力地打理教会,招募信众,沟通人民,和当地的军队积极合作,直到那个人的到来——“哪个人?”我喝了口酒,刚想喝下一口就被露娜拿走了,“我真没事儿,露娜,这是麦酒诶,喝不醉的……好吧好吧,不喝了行吧。”

        “所以,老非,那个人是谁?谁来了?”亨利把空了的酒杯放到桌子上。

        “咳咳。”菲尼克斯似乎不想提那个人的名字,朝着邻座瞟了一眼,而我也顺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

        隔壁桌子坐着三个人,两男一女,最吸睛的当然是那个个子稍矮,在夏末秋初的现在就开始用黑色亚麻布把自己裹了个严严实实,连脸都要蒙住的女人。

        看她尖尖的耳朵,似乎是精灵(露娜说),当然也有可能是混血,身材纤细窈窕,即使被布料包裹也有着曼妙的身体曲线,不过看这个样子,她应该蛮不好相处的,事实也是这样,我坐到这里后就从没有听见过附近有露娜以外的女生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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