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有点好奇,是把好枪,虽然未必能一枪轰爆龙眼,不过估计能在四代种五代种身上开个洞洞。”富山雅史说。

        路明非使劲摇摇头,从沮丧中再一次坚定了精神,看向了四周,第一眼是古德里安教授写满关心的脸,第二眼是富山雅史手中晃动的黑色鳞片。

        完美无缺的黑色鳞片,没有任何东西在它的表面留下痕迹。

        路明非有绝对把握,哪怕刚才这后坐力弄的自己很是狼狈,但是他刚才一枪绝对命中了鳞片中心。

        一支堪比航炮的枪,却未能洞穿那片鳞。

        “这是龙鳞,1900年斯文·赫定在中国新疆楼兰古城发现的,他没能认出这东西来,但是他发现火烧或者用锤子敲打都无法损坏这片东西,所以把它从中国带回了欧洲。在欧洲有人把它认了出来,那个人叫梅涅克·卡塞尔。这个人路明非先生你以后会学到的。”富山雅史说。

        “接着是第二件物品。”富山雅史开启了第二只手提箱。

        一只圆柱形的玻璃瓶被送到了路明非的面前,就像是生物课上老师用来装标本的那种瓶子。

        泡在淡黄色福尔马林溶液里的是一个很像蜥蜴的动物,黄白色的,蜷缩着修长的尾巴,像是子宫中的胎儿,嘴边的长须在溶液里缓慢地飘拂,合着眼睛的样子看起来如婴儿般安详。

        如果不是那东西的背后展开了两面膜翼,路明非会认为它根本就是某种古代蜥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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