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上来说,自己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指挥官。

        无论是当初在加查林首都莫兹奇指挥的第一场战斗,还是在玛尔斯跟北方商业联盟拼命,抑或是后来长弓星系率领匪军横空出世,一举俘虏汉弗雷,自己其实都从来没有从战术层面真正战胜过对手。

        莫兹奇之战,自己是深入敌后干掉了斯蒂芬和维克多公爵,让以这两个人为支柱的整个集团崩溃。

        玛尔斯之战,自己是率领一帮超级机甲战士,直接端掉了对方的指挥部。再加上隆兴会的忽然出手,才让北方商业联盟彻底垮掉。

        而长弓星系一战,如果不是自己在玛尔斯得到了隐形技术,又有道格拉斯十九集团舰队的配合打了汉弗雷一个措手不及,以自己的战术指挥能力,想要用当时那支填人家的牙缝都不够的几艘破烂匪军战舰去俘虏两支象级舰队,简直是白日做梦!

        由此可见,当初拉塞尔和比尔纳多特出人意料地一致将自己放在冲锋陷阵的位置上,的确有他们的道理。

        有万夫不当之勇,可冲锋陷阵,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是为将。

        有临机决断之智,可运筹帷幄,率万马千军若如臂使指,是为帅。

        这两者,是截然不同的。

        一名勇冠三军的大将,或许能够让麾下将士追随效死,能率领他们攻克世界上任何一个坚固如铁的阵地,可是,这并不代表他就能成为一个同样出色的统帅。

        他能看到敌人阵地上的致命要害,却不一定能看懂瞬息万变的战争态势图;他能够抓住恰当的时机投入兵力一举突破敌人的防御,却不一定能够在电子沙盘前,明大势,知进退,做出一个哪怕事后看来或许简单得连傻瓜都明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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