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如此,我觉得抄写员是一份很有意思的工作,可以看到许多不同的文档,然后根据这些文档了解撰写者的性格和生活,非常的奇妙。

        不过,要是有机会,我还是想做做别的。

        对了,听说你要准备去哈佛了,嗯,也许我会考虑去哈佛继续我的学业,到时候见到我,可不要大吃一惊。

        好了,就到这里吧,你的,卡罗琳·肯尼迪。”

        读完手中的信,李旭长长出了口气,然后看向了面前的桌子。左边堆着七八封未打开的信件,右边则放着两封,一封浅蓝色,一封粉红色。

        在这个手机都还没正式推出,互联网更是影都没有的时代,信件依然是人们的主要通讯方式之一。

        在经历过前世的信息大爆炸,李旭倒是觉得写信交流挺有意思,所以朋友虽少不多,保持信件联络的却还有几个。

        “先读卡罗琳的信果然是正确的选择,”将手中散发着淡淡香味的米色信笺纸往桌上一丢,李旭看向了被他挑出来那两封信,“那么接下来呢?”

        粉红色的那封很正规,地址姓名非常齐全,而且手写的字迹非常赏心悦目,就算李旭曾花心思练过几年英文书法,依然不能和这个相比。

        而且字迹娟秀轻灵,一看就知道是女性的笔迹。

        而浅蓝色的那封,字迹就显得潦草,而且只有收信人的地址和姓名,寄信人那一栏里只有E.S这么两个大写的字母。

        虽然如此,李旭却知道是谁写的,以及可能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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