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姿问:“我们没有结婚,怎么这协议跟离婚一样?”
娜娜忙说:“这个协议涉及孩子的监护权,措辞自然也这样。曼姿姐,要不,先听章律师介绍完。”
“财务支持方面,李女士以林先生名义,按照香港的有关法律,在香港设立4000万港币信托基金,资金用于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和成年后生活费,每月支付吴女士10万港币抚养费,另加5万港币生活补助,直至孩子21岁。”
我听着觉得头皮发麻,插话道:“章律师,我没多少财产,这么大一笔钱,太夸张了吧?”
曼姿也抬起头,语气坚定:“我不需要这么多钱,我能自己照顾希颖,不想欠人情。”
娜娜摆摆手,对曼姿道:“你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不了解。这不光是希颖一个人的事,还牵涉到我们未来的孩子,一大家子人。现在搞搞清爽,对大家都好。”她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中掺杂着怨恨和爱,不容置疑地说:“我老公的孩子,不管是谁生的,都是我们家的人,不能受委屈。”
章律师点点头,继续翻页:“最关键的条款是继承权。协议要求吴希颖放弃对林先生和李女士财产的继承权,包括林先生和李女士的个人资产和企业股权。作为交换,信托基金提供长期保障,若林先生去世,孩子可获信托本金的10%作为补偿。”
曼姿猛地抬头,眼中闪过一丝怒意,声音有些颤抖:“这太不公平了!希颖是泽然的血脉,为什么要放弃继承权?我从没想过这些什么继承权的事,我只想好好养她!”
我也不由得附和:“曼姿说得对,我也没多少财产,何必搞得这么复杂?”
章律师推了推眼镜,平静地说:“两位,这条款是为了防范未来纠纷。香港法允许此类限制,以保护信托的完整性。你们可以咨询各自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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